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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5日,我向最高法、检察院、纪委监委举报控告法官窦家应

栏目:广东通管局2 作者:duifanhuairen 时间:2026-10-05 0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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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核心看点——我向广东通管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广东通管局答复政府信息不存在,法院是否应当参照最高法的第101号指导案例进行审理?)

    案情简介:为了更坚定的捍卫公民的知情权,我向广东通管局邮寄《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给手机停机的监测识别规则,广东通管局回复不存在相关信息,我不服,向工信部申请行政复议,工信部不支持我的请求,于是我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审没有开庭就裁定驳回我的起诉,给出的理由是:对原告的权利义务没有影响,我不服,向广东高级法院上诉,广东高院驳回我的上诉,目前等待最高法做出再审裁定,下面是事件的完整经过:

    2025年12月22日,我向广东通管局申请公开给手机停机的《监测识别规则》;

    2026年1月6日,广东通信管理局给出答复,我随即申请行政复议;1月13日,工信部给我打来电话,复议已经受理;3月11日,工信部向我邮箱送达《听取意见》;3月16日,我向工信部邮箱提交《申请人的意见》;3月18日,工信部向我邮寄送达《延期审理通知书》;4月14日,收到复议决定,维持;4月15日,我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交行政诉状;4月20日,广铁中院要求提交纸质材料,我当天邮寄;4月22日,广铁中院来电做个笔录;4月24日,广铁中院向我邮寄受理、缴费通知书,我当即缴费;5月19日,收到广铁中院邮寄的工信部答辩材料;5月22日,收到广铁中院邮寄的广东通管局答辩材料;6月10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一审裁定,驳回起诉;6月12日,我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线上提交《判后答疑申请书》;6月16日,我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邮寄《行政上诉状》;6月19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向我邮寄送达《补正裁定书》;7月17日,广东高级法院向我线上送达《通知书》和《答辩状》;7月28日,我向最高法、纪委监委、检察院举报控告法官闵天挺;8月3日,广东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来电,关于我控告法官闵天挺;8月28日,广东高级法院向我线上送达广东通管局答辩状;9月8日,广东高级法院向我短信送达二审裁定书,驳回上诉;9月11日,我向广东高级法院线上提交《判后答疑申请书》;9月27日, 我向最高法院线上提交《再审申请书》;9月28日,最高法线上通知,再审已经立案;10月5日,我向最高法、检察院、纪委监委举报控告法官窦家应;目前等待最高法做出再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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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窦家应拒不判后答疑、恶意程序违法,恶意认定事实错误,恶意适用法律错误,恶意枉法裁判。

我是李波,身份证号码:420122XXXXXXXX5835,电话号码:188XXXX3871,我要实名举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郭琼瑜拒不判后答疑,恶意程序违法,恶意认定事实错误,恶意适用法律错误,恶意枉法裁判,事实如下:

在(2026)粤行终1160号案件中:

一,本案一审是简易程序,由审判长一人独任审理,但本案的一审行政裁定书中明确载明——“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一审法院未将合议庭成员告知原告原告,私自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属于恶意审判程序违法,案涉法官窦家应未纠正一审法院的违法行为,亦属于恶意程序违法;

二,本案与最高人民法院第101号指导案例的案件基本事实、争议焦点及法律适用具有高度相似性——都是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行政机关都是答复政府信息不存在;101号指导案例不但进行了实体审理,还判决被告行政机关败诉了;但案涉法官窦家应不将本案实体审理,就直接裁定驳回我的起诉,明显是为了不让被上诉人行政机关败诉,恶意程序违法、恶意认定事实错误、恶意适用法律错误、恶意枉法裁判;

三,案涉法官窦家应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擅自认定“涉诈异常电话卡监测识别规则是电信业务经营者为履行法律规定义务而制定的具体业务操作规范,不属于政府信息”,属于恶意认定事实错误,恶意适用法律错误,恶意枉法裁判;

四,案涉法官窦家应违法使用未经原告质证的证据,擅自认定“广东省通信局经检索后发现其未掌握相关信息”,属于恶意认定事实错误,恶意适用法律错误,恶意枉法裁判;

五,参照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2023-12-3-018-004号裁判要点:本案应当通过实体审理才能确定。但案涉法官窦家应不经过开庭审理,就直接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的行为,属于恶意程序违法;

六,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7号的裁判要点:本案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案涉法官窦家应恶意认定事实错误,恶意适用法律错误,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属于典型的枉法裁判;

七,本人在收到本案裁定书后,向案涉法官窦家应提交了《判后答疑申请书》,但案涉法官窦家应拒不判后答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条,拒不判后答疑、拒不释法说理,本人认为,这是案涉法官窦家应心虚的具体表现,因为真金不怕火炼,真理不怕明辩。

 综上所述。案涉法官窦家应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恶意程序违法、恶意违背已查明的案件事实作出裁判、恶意错误适用法律,实施违背事实与法律的裁判行为,已经涉嫌枉法裁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为了维护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追究涉法官窦家应的违法犯罪责任。更多详情可以在本人的个人网站查看duifanhuair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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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对应的本案二审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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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有新的进展我会及时更新#中国电信#手机停机#热点#怼翻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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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昨晚收到复议决定,今早提交行政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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