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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3日,我向工信部邮箱提交《申请人的意见》

栏目:上海通管局3 作者:duifanhuairen 时间:2026-03-13 15: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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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5年12月22日,我向上海通管局申请公开给手机停机的《监测识别规则》;

    2026年1月16日,收到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1月17日,我向工信部申请行政复议;1月23日,工信部给我打来电话,复议申请已受理;3月7日,工信部向我邮箱送达《听取意见》;3月13日,我向工信部邮箱提交《申请人的意见》,接下来等待工信部做出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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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的意见

申请人:   李波       身份证号:420122XXXXXXXX5835     电话:188XXXX3871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XXXXXX

 

    针对你部于2026年3月6日,向申请人电子邮箱送达的、针对【2026】第179号复议案件听取意见的告知,申请人现发表以下意见:

 

    一,申请人提起本案行政复议的目的,只为寻找1个问题的答案:人民群众有没有权利知道什么做法是错的、什么做法是违法的?人民群众有没有权利知道?这个问题,对于任何一个中国人都是至关重要、无以复加的,所以申请人有义务、有责任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诈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统筹负责本行业领域反制技术措施建设,……建立有关涉诈异常信息、活动的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机制”。本案中,被申请人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作为“电信主管部门”,依法负有“建立有关涉诈异常信息、活动的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机制”的法定职责,申请人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再运用正常理性人的生活经验和逻辑推理,推断出被申请人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负有测识别涉诈异常电话卡的职责逻辑推理合情、合理、合法。

    依据《反诈法》第三十九条,电信业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一)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三)未履行对电话卡、物联网卡的监测识别、监测预警和相关处置职责的……”。众所周知,被申请人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就是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主管部门,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具有对“中国电信履行对电话卡监测识别职责”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而“备案”行为,正是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对电信企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具体体现。

    中国信通院是工信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因其本身并不具有对中国电信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力,其监管职责亦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依据在此情况下,中国电信将“涉诈监测模型”交由其备案,任何一个正常理性人都会依据生活经验和逻辑推理,得出其应当是接受了有权行政机关的委托;再结合上文推断出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负有对“中国电信履行对电话卡监测识别职责”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进一步依据正常理性人的生活经验和逻辑推理,得出合情、合理、合法的结论——中国信通院应该是接受到了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的委托,受理中国电信的“涉诈监测模型”备案,进而推断出被申请人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保存有本案案涉政府信息合情、合理、合法。

 {【工信部联网安函〔2021〕13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通告》}(以下简称“133号《通告》”)。133号《通告》第四条规定:电信企业应建立电话卡“二次实人认证”工作机制,针对涉诈电话卡、“一证(身份证)多卡”、“睡眠卡“、“静默卡”、境外诈骗高发地卡、频繁触发预警模型等高风险电话卡,提醒用户在24小时内通过电信企业营业厅或线上方式进行实名核验,在规定期限内未核验或未通过核验的,暂停电话卡功能,有异议的可进行投诉反映,经核验通过的恢复功能……

     133号《通告》既然是被申请人的上级部门工信部发布的,那么,被申请人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对《通告》中的列举出来这些“卡”的评判标准必定是知晓的,而对这些“卡”的评判标准,就是申请人本案中申请的、给手机停机的《监测识别规则》中的一部分,也就是说:被申请人规定的、什么情况下属于“睡眠卡”?什么情况下属于“静默卡”?这些评判标准,就是给手机停机的《监测识别规则》的一部分,所以这个《通告》,足以证明被申请人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存在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案涉政府信息。

  

    三,申请人很欣慰听到你部愿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心声,申请人也愿意相信你部的真心实意,因为这样一来,我们的目标就完全一致了。

    有人才有家,有家才有国。月球那么大,为什么不是国家?因为月球上面没有人。当某天月球上面有人类生活了,月球上面就有国家了。所以人民才是国家的根本。人民生活稳定,才能造就家国天下的稳定。而稳定的前提是可预期,不可预期就不可能稳定。

    申请人的手机号码在1年多的时间里,已经被中国电信停机3次了,中国电信3次都不告知停机的具体原因,导致申请人至今都无法预防再一次被中国电信停机,迫使申请人一直处在“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阴影笼罩之下,无法安稳的生活。当然了,申请人个人的遭遇无关紧要,但重要的是,中国电信并非只是针对申请人一个人,和申请人有相同遭遇的还大有人在,网上一搜,比比皆是,触目惊心。电信企业的做法,导致了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不可预期、不稳定,从而可能威胁整个社会的稳定。所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当务之急,就应当立即向全国人民公开:手机号码的那些做法是违法的。告知全国人民应当怎样预防手机号码被停机,让人民群众尽快过上可预期、安稳的日子。人民群众安稳了,社会自然就稳定了。至于中国电信说——如果公开“那些做法是违法的”,就会让诈骗份子规避、逃脱处罚,不利于打击电信诈骗。对此,申请人只需要轻轻的的反问一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请问,在公开了贪污是违法犯罪之后,现在没有贪污犯罪了吗?为什么贪污犯罪不去规避、逃脱处罚?所以,“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不但不能打击电信诈骗,反而会驱动主权者肆无忌惮的为所欲为,从而制造社会矛盾、激化社会矛盾、危害社会稳定、危及国家安全,阻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面对强大的外国侵略者,经历过不堪的屈辱和磨难,但中国人民从未屈服。在强权和压迫面前,总有数不胜数的民族英雄,义无反顾的挺身而出,舍生取义、无怨无悔,他们是中华民族的脊梁,他们是中华民族的骄傲。你部完全可以拒绝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不需要有任何的顾虑,因为时代赋予申请人的使命,申请人早已欣然接受,无怨无悔。但请你部体谅广大的人民群众,请用心体谅他们,他们的生活,远远没有你们想象的幸福;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更是不可能与你们相提并论。如果你们不能让他们过的更好,请最少不要让他们过的更坏。他们是我们的同胞,我们都是中国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绝对离不开广大的人民群众,请让广大的人民群众过上可预期、安稳的生活,拜托了!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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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有新的进展我会及时更新#中国电信#手机停机#热点#怼翻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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