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5日,我向最高法投诉举报法官郭琼瑜恶意拖延办案

案情简介:
2024年10月30日,我的手机被深圳电信停机;
2025年2月13日,我向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邮寄《行政监督申请书》;3月30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作出《处理回复书》,称他们暂未发现深圳电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3月31日我向工信部申请行政复议;6月7日,工信部向我邮寄送达《延期审理通知书》;7月9日,工信部向我邮寄送达维持的《行政复议决定书》;7月10日,我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邮寄《行政起诉状》;7月19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正式立案;12月3日,广州铁路运输中院没有开庭直接驳回我的起诉;12月5日,我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递交《判后答疑申请书》;12月10日,我向广州铁路运输中院邮寄《行政上诉状》;12月16日,5次实名举报和控告一审法官;
2026年1月19日,我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咨询上诉立案进展;2月26日,我向广东省高级法院咨询上诉的立案情况,广东高院已经立案;4月3日,广东高级法院向我邮寄送达《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5月19日,我向广东高级法院法官留言,为何逾期不判;6月30日,我再次询问、催促广东高院法官尽快作出二审裁判;7月25日,我向最高法投诉举报法官郭琼瑜恶意拖延办案;接下来等待广东高院做出二审裁定,

实名投诉举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郭琼瑜恶意拖延办案、超期不判、程序违法
我是李波,身份证号码:420122XXXXXXXX5835,电话号码:188XXXX3871,我要实名投诉举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郭琼瑜恶意拖延办案、超期不判、程序违法,事实如下:
1,本案为行政二审案件(案号:2026粤行终202号),本案于2026年1月22日正式立案,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4月23日审结),但截至今日还没有审结(7月25日)。在没有任何法定扣除审限、无合法延期审批手续,案件严重超期未作出任何裁判,属于无故拖延办案、超期不判的程序违法及司法违纪行为。依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四十七条:故意违反规定拖延办案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投诉举报人分别于2026年5月19日、6月30日、7月7日共计三次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和12368留言咨询案件审理进度、超期原因及宣判时间,法官郭琼瑜始终拒不回复、拒不答疑,漠视投诉举报人诉讼权利,严重违反司法便民、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
本次投诉举报请求:
1、依法对法官郭琼瑜无正当理由超审限拖延办案、压案不判、拒不答复投诉举报人咨询的违法违纪行为立案审查,依规予以纪律处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举报人。
2、责令法官郭琼瑜立即书面说明本案长期超审限未审结、未宣判的全部原因及依据。
3、立即启动案件督办程序,督促法官郭琼瑜尽快依法作出二审终审裁判,纠正程序违法、拖延履职行为。
4、依法将本次投诉举报的受理情况、调查过程、处理结果全程书面反馈投诉举报人。

感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有新的进展我会及时更新#中国电信#手机停机#热点#怼翻坏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