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2024)沪0115民初103210号】,驳回我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中国电信赢
(本案案情简介:中国电信把我手机停机了,我向中国电信询问被停机的原因,中国电信回复称:因为我的手机触碰了他们的“涉诈监测模型”,所以才被停机,至于具体是什么行为触碰了他们的“涉诈监测模型”,他们无法告知。我为了查明我手机被停机的具体原因,于是我向上海浦东法院起诉了中国电信上海分公司。上海浦东法院以我的手机卡“几乎不使用”为由,一审判决我败诉;我不服提起上诉,上海第一中级法院依据《反诈法》第十一条,不需要我有具体的违法事实,二审不开庭就判决我败诉;我还是不服,我坚持认为:中国电信把我手机停机,就必须给出停机的具体事实和理由,以防止权力的滥用,维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于是我在5月18日向上海第一中级法院邮寄了《判后答疑申请书》,目前等待一中院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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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院二审裁定书【(2022)闽02民终2755号】 |
上海法院提交立案的《民事起诉状》 |
上海法院当庭提交的《民事起诉状》 |
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提交的《判后答疑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