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手机停机事件》的完整时间线,最新、最全、最完整(更新至2025年12月15日、第513天)
12月15日更新——
| 2025年12月15日,北京二中院线上开庭顺利完成 |
*感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有新的进展我会及时更新,*

上海一中院已经终审驳回了我的上诉,但中国电信手机停机事件的进展才刚开始:现在已经有 10 个法律程序正在进行中——2个等待申请再审、1等待抗诉答复、2个等待再审裁定、3个等待二审裁判、1个等待一审开庭、1个等待国务院裁决。感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我会持续更新。
这10个法律程序只为解决2个问题:
1,对于诈骗违法犯罪的认定,是否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准确;还是不需要事实、不需要证据,仅凭电信企业自己搭建的监测识别模型就直接认定?
2,人民群众有没有权利知道什么做法是错的、什么做法是违法的?人民群众有没有权利知道?
这2个问题,对于任何一个中国人都是至关重要、无以复加的。(2025年11月13日更新}
《中国电信手机停机事件》的完整时间线
( 截止2025年12月15日,历时513天)
简介
事件起因 2024年7月21日,我的上海电信手机号被停机,我拨打10000号询问停机原因,中国电信说是国家五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信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委托他们给我停机的;
事情发展 为了查明我的手机被停机的真相,我告了中国电信、告了工信部;为了查明所有人的手机被停机的真相,我向工信部、公安部、上海市政府、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中国电信同时申请公开给手机停机的《监测识别规则》,因为没有公开,所以我接着告了工信部、公安部;
目前情况
1,“工信部1”:
(本案案情简介:2024年7月21日手机被中国电信停机;7月23日我向工信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8月1日工信部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8月3日我向北京第一中级法院邮寄《行政起诉状》;8月28日法院要求我补正,我当天补正并邮寄;9月6日法院正式立案;10月21日,法院一审裁定驳回我的起诉;10月23日我向法院邮寄《行政上诉状》;12月1日,北京高级法院正式立案;12月17日,北京市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行政裁定书》,驳回我的上诉;2025年5月20日,我向最高人民法院网上申请再审;6月12日,最高法正式立案;7月16日,最高法裁定驳回我的再审申请;8月11日,我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书》;8月19日,我向北京市检察院邮寄《行政监督申请书》;9月30日,昨晚我收到北京市检察院邮寄送达的《受理通知书》;11月20日,北京市检察院来电说:录音光盘有问题;11月21日,我向北京市检察院重新邮寄光盘和U盘;11月28日,收到检察院邮寄给我的《办理案件检查人员通知书》,目前等待检察院作出决定,)
2,“上海电信”:
(本案案情简介: 2024年7月21日我的手机被中国电信停机;7月23日我在网上提交《民事起诉状》;8月9日,法院要求补正,我当天补正并提交;9月8日法院立案诉前调解;11月7日法院正式立案;12月11日,上海浦东法院线下开庭;12月17日,上海浦东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驳回我的全部诉讼请求;12月20日我向上海第一中级法院提交《民事上诉状》;12月27日,我向上海浦东法院邮寄《判后答疑申请书》;12月31日,上海浦东法院对我的判后答疑申请不予准许;2025年1月5日,我向最高法院长信箱、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中国检查网同时实名举报一审法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2月7日上海第一中级法院正式立案;4月28日,上海第一中级法院判决驳回我的上诉;6月17日,我向上海第一中级法院邮寄《判后答疑申请书》,上海第一中级法院一直没有给出答复;8月7日,我在网上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上提交《再审申请书》;8月8日,我向最高法、纪委监委、上海一中院,5次实名举报上海一中院法官枉法裁判;10月14日,上海高院以没有收到我的再审申请为由,要求我再次邮寄《再审申请书》;10月15日,我向上海高院邮寄《再审申请书》;10月16日,我向最高院投诉上海高院;10月23日,上海高院再审立案;12月4日,我收到上海市高级法院电子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目前等待上海高院做出再审裁定;)
3,“上海通管局”:
(本案案情简介:2024年7月21日我的手机被中国电信停机;12月22日我向上海市通信管理局邮寄《行政履职申请书》;2025年2月10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作出《答复意见》,没有责令中国电信向我赔礼道歉;2月11日我向工信部申请行政复议;3月20工信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驳回我的复议请求;3月21日我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邮寄《行政起诉状》;3月24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当天收到邮件,当天闪电立案;5月13日,在北京法院线上庭审顺利完成;9月2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我的诉讼请求;9月28日,我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邮寄递交《判后答疑申请书》;10月10日,我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邮寄《行政上诉状》;10月18日,我分别5次实名举报一审案涉法官;10月30日,北京西城区法院同意判后答疑,但只能线下进行;11月12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缴纳上诉费;12月5日,北京二中院电话通知我12月15日线上庭审;12月11日,北京二中院向我送达开庭《传票》;12月15日,北京二中院线上开庭顺利完成;目前等待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4,“深圳电信”:
(本案案情简介: 2024年10月30日,我的手机被深圳电信停机;10月31日我在网上提交《民事起诉状》;12月12日,深圳福田区法院立案诉前调解;2025年3月18日法院正式立案;4月18日福田区法院线下开庭;7月22日,福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我的诉讼请求;7月24日我向福田法院邮寄《判后答疑申请书》;7月31日福田法院对我判后答疑;8月1日我向福田法院邮寄《民事上诉状》,9月29日,我收到深圳中级法院电子送达的《非同步在线询问通知书》等文书;10月9日,我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调查询问意见》和《上诉人补充意见》;10月11日,我再次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人的辩论意见2》,针对中国电信10月9日提交的答辩意见;10月24日,深圳中级法院没有开庭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我的上诉;11月6日,我向深圳市中级法院递交《判后答疑申请书》;11月7日,深圳中级法院作出《判后答疑回复函》;11月15日,我5次实名举报和控告二审案涉法官,接下来我会在6个月内申请再审,)
5,“广东通管局”:
(本案案情简介:2024年10月30日,我的手机被深圳电信停机;2025年2月13日,我向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邮寄《行政监督申请书》;3月30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作出《处理回复书》,称他们暂未发现深圳电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3月31日我向工信部申请行政复议;6月7日,工信部向我邮寄送达《延期审理通知书》;7月9日,工信部向我邮寄送达维持的《行政复议决定书》;7月10日,我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邮寄《行政起诉状》;7月19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正式立案;12月3日,广州铁路运输中院没有开庭直接驳回我的起诉;12月5日,我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递交《判后答疑申请书》;12月10日,我向广州铁路运输中院邮寄《行政上诉状》,接下来等待法院作出判后答疑,还有举报和控告)
6,“工信部4”:
(本案案情简介: 2024年11月3日,我向工信部申请公开《监测识别规则》;11月29日,工信部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称其没有相关信息;12月16日我向工信部申请行政复议;2025年1月16日,工信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1月18日我向北京第一中级法院邮寄《行政起诉状》;2月8日法院正式立案,7月17日我向法院申请线上开庭,被法官拒绝;7月18日我向法院邮寄《回避申请书》和《投诉信》;7月26日,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向我邮寄送达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书》;7月29日我从深圳赶赴北京参加线下开庭,并提交针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申请书》;7月31日,北京第一法院向我邮寄送达驳回《复议决定书》;8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决驳回我的诉讼请求;8月4日,我向北京第一中级法院邮寄《判后答疑申请书》;8月12日,我向我向北京第一中级法院邮寄《行政上诉状》;8月13日,我向最高法、纪委监委、检察院,5次实名举报北京一中院合议庭全体成员枉法裁判;10月22日,北京高院来电询问几个问题;10月27日,我打电话给北京市高级法院,提交新的证据;10月28日,我向北京市高级法院线上提交新证据和补充意见;11月27日,北京市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行政判决书》,驳回我的上诉,目前我准备申请判后答疑和申请再审,)
7,“公安部”:
(本案案情简介:2024年11月3日,我向公安部申请公开《监测识别规则》;11月29日,公安部作出《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对我的申请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我不服,当天向公安部申请行政复议,告公安部;2025年2月5日,公安部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驳回我的行政复议;2月6日,我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邮寄《行政起诉状》;3月19日法院要求我补正,我当天补正并邮寄;4月16日我向北京高级法院投诉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不立案;4月26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正式立案;8月20日线上谈话;9月25日,北京二中院法官助理给我打来电话,询问了几个问题;10月23日,北京二中院以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为由,没有开庭,直接裁定驳回我的起诉;10月25日,我向北京第二中级法院邮寄《判后答疑申请书》;10月31日,我向北京第二中级法院邮寄《行政上诉状》;11月4日,我5次实名举报和控告一审案涉法官;11月11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来电判后答疑;11月26日,收到北京市高级法院邮寄给我的《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11月28日,我向北京高级法院提交新的证据材料,目前等待北京高院作出二审裁定,)
8,“工信部2”:
(本案案情简介:2024年11月3日,我向中国电信邮寄《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监测识别规则》,邮件被中国电信拒收;11月15日我向工信部网上申诉;因一直没有收到工信部的答复,12月26日我向工信部申请行政复议;2025年1月17日 ,工信部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驳回了我的复议申请;1月19日,我向国务院邮寄《裁决申请书》;9月23日,我在官网向司法部留言咨询案件进展,目前等待国务院作出裁决)
9,“工信部3”:
(本案案情简介:我向中国电信邮寄《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监测识别规则》,邮件被中国电信拒收;2025年1月20日,我向工信部邮寄《申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2月26日,工信部对我作出信访答复;2月27日,我向工信部申请行政复议;3月10日,工信部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3月11日,我向北京第一中级法院邮寄《行政起诉状》;4月7日法院正式立案;5月31日,法院作出一审《行政裁定书》,裁定驳回我的起诉;6月3日,我向法院邮寄《行政上诉状》;7月19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已经二审立案;8月21日,北京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我的上诉;8月26日,我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目前等待最高法作出再审裁定;)
10,“上海通管局2”:
(本案案情简介: 2025年6月27日,上海电信又把我的同一个手机号停机了;6月28日,我再次向上海市通信管理局邮寄《行政履职申请书》;8月27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作出《答复意见》;8月28日我向工信部申请行政复议;11月3日,我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工信部违法,目前等待法院立案;11月18日,我向北京高院投诉北京一中院不立案;11月19日,北京法院短信告知我——8个工作日内答复;11月22日早上,我向北京市高级法院邮寄《行政起诉状》;11月22日晚上,我收到北京一中院邮寄给我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11月28日下午,工信部打电话给我,撤诉,不急;11月28日晚上,收到北京一中院邮寄给我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目前等待一审开庭,)
11,“深圳电信2”:因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坚定的认为:绝对不能公开给手机停机的《监测识别规则》。为了更坚定的捍卫公民的知情权,2025年10月12日,我向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邮寄《信息公开申请书》,目前等待深圳电信给出答复,
以上就是中国电信手机停机事件的目前情况;更多详请可以点击以下文章查看:
| 截至2025年12月8日,中国电信手机停机事件完整时间线,历时506天 |